时间:2021-12-2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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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扶贫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政策(一)个人缴费资助全落实。城乡一般居民参加基本医保需全额缴费,标准为元;下列困难特殊群体的个人参保费,政府给予资助:1.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在乡享受定补的优抚对象(含在乡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参战退役人员、农村籍原部队退役人员)每人资助元;2.农村低保二类保障对象每人资助元;3.农村低保三类、四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重点救助对象未重合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老复员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资助80元。(二)参加基本医保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实行全覆盖,符合不在县内参保的贫困人口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1.参军人员:提供士官证复印件或乡镇武装部制式便函;2.就学人员:提供年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票据复印件,或就读学校出具参保证明;3.务工、就业创业人员:提供年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票据复印件,或医保(社保)部门出具年参保缴费明细并加盖公章;4.服刑人员:需公安或司法机关提供证明。刑满释放人员需动态纳入参保范围,督促及时参保并落实资助资金;5.死亡人员:由乡镇扶贫工作站联系对接,在办理医疗保障各项报销后,及时从国扶系统中剔除;6.失联人员:需公安或司法机关开具证明。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待遇享受(一)基本医保。在坚持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原则、按规定标准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待遇政策的基础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慢特病、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标准分别如下:1.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减去起付线后再按相应比例报销

普通住院

住院按病种付费

级别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封顶额(元)

分级诊疗

日间手术

市内

一级

80

年度最高支付6万元;单次报销额不超过总费用的90%

市级种、县级种、乡级52种,分别按限额标准60%、70%、80%报销

24种,市内三级、医院分别按限额标准的75%、85%报销

二级

70

三级

60

市外

一级

75

二级

65

三级

0

55

建档立卡对象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2.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减去起付线后再按相应比例报销

普通门诊

慢特病门诊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封顶额(元)

病种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封顶额(元)

0

70

每人年度最高限额为60元

一类7种

0

70%

二类14种

0

三类19种

0

四类7种

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两种:

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现场结算报销

一类中尿毒症透析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年封顶00元;二类中儿童苯丙酮尿症年封顶10元

3.门诊慢特病病种分类(共4类47种):Ⅰ类(7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Ⅱ类(14种):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脑瘫,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性早熟(9岁以下)。Ⅲ类(19种):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丙型肝炎的抗干扰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耐药性结核病,癫痫,甲亢,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老年痴呆症,银屑病。Ⅳ类(7种):黑热病,克汀病,包虫病,氟骨症,砷中毒,疟疾,普通肺结核。(二)大病保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至0元、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普通

人群

起付线:住院和慢特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0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根据费用分段按比例报销

1-2万

2-5万

5-10万

10万以上

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患者,最高报销2万元;其他人群上不封顶

65%

70%

75%

80%

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

起付线低至

0元

70%

75%

80%

85%

(三)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个人自负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医疗救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对剩余政策范围内费用,分不同人群按比例救助

特困供养

和孤儿

最低生活

保障对象

建档立卡

贫困人口

低收入

救助对象

年度救助

限额

90%

普通住院70%

重大疾病80%

普通住院75%

重大疾病85%

0元以上部分普通住院40%

重大疾病50%

普通住院3万

重大疾病6万

特困供养和孤儿的门诊剩余政策范围内费用达到元的,按20%救助,最高元;其中集中供养的按95%救助

三、“先住院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农村贫困人口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定点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押金,患者出院时只交个人自负费用。目前,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实现“先住院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县内个村卫生所均可实现普通门诊即时结报。四、医保待遇报销需个人准备资料(一)住院费用1.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时只需提供本人社保卡复印件(无社保卡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2.符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的人员,提供以下相应资料在县政务中心或户籍地乡镇卫生院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医院落实即时结报:异地生活和长期居住人员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暂住证、社区证明、房产证正文页、长期租房合同中的一种);外出务工、就业创业人员提供务工证明(工资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中的一种);异地就学人员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异地转诊人员由县一院、中医院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凭转院手续办理异地就医备案。3.县外就医患者,不符合异地直接结算范围或未能直接结算的,回户籍地报销时,需提供住院发票、出院证明、费用清单原件,病历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无社保卡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和异地就医备案相应证明,在户籍地乡镇卫生院办理报销手续。(二)门诊慢特病1.申报时需填写《镇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鉴定申请表》,近两年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相关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和支持所患疾病的检查报告单,加盖医疗机构病历专用章)或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单,患者本人社保卡,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2.医院医疗发票、费用清单(发票中列清具体明细的除外)原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无社保卡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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