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公安局 召开春节期间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会 1月19日下午,迁安市公安局组织召开春节期间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会,进一步巩固“两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成果,安排部署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迁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吴云、城关分局副局长裴耀印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包括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公共聚集场所、城区内一般性公共聚集场所共余家单位,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迁安市消防大队副教导员张连伟主持。 会上,裴耀印副局长指出了现阶段我市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监督管理任务的重要性,并就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营造氛围,广泛宣传;二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三是维护法律尊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最后,吴云副局长作出了重要讲话,客观总结了唐山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对我市兰桂坊、北购商场的暗访督导情况,明确要求市消防大队及各派出所加大春节期间消防隐患排除力度、依法惩处力度;并结合冬季致灾特点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搞好内部自查。将电器检查、燃气管道检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检查以及抽油烟机检查作为重点,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二清理阳台杂物,以此项内容为重点,减少因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引发的火灾数;三做好灭火准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组织器材维保,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做好扑救初起火灾的准备;四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燃放时要避开高空高压线路,远离易燃、可燃物品,燃放期间做到有人看守,发现火情及时扑救、报警。 吴云副局长强调,消防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与我市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要继续加大对社会单位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管力度,各单位也要认清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共同维护我市消防安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