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面“迁安老乡群”免费加入 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迁安市是全国文明城市,维护好这张靓丽的城市名片是每一名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关系到每一位市民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维护我市良好的交通秩序,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一、不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车时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不在接近路口时变道,行至人行横道时,要减速慢行,避让行人,安全文明驾驶。 二、停车时,车辆要停放在停车场或临时停车位内,不在非停车泊位外乱停乱放,确保行车安全和路面畅通。 三、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道路的右侧行驶。 四、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步行时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六、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高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迁安交警提示大家: 1、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罚款元;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罚款50元、记3分;对机动车车窗抛物罚款50元。 2、对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等红灯时越线停车、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30元;对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罚款20元;对非机动车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的罚款10元。 3、对行人过马路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的罚款5元;对行人翻越护栏的罚款20元;对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罚款30元。 迁安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养成文明行车的习惯,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北方水城、美丽迁安”建设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年4月30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