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3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容城县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容城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管控征迁安置信息录入人员。

一、招聘数额

招聘人员共计80名,其中男50名,女30名。原则上到乡镇、村从事管控征迁安置计算机数据统计、录入、计算、传输、分析、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三年内能够正常工作;

4.年龄35周岁(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5.容城县户籍或具有容城县居住证;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的直系亲属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年12月21日-12月23日

报名地点:容城县县政府大楼室。

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户口本(或容城县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一份,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45元。

2.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男为米跑,女为米跑。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形式为上机操作,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本操作、办公软件应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考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不得聘用。按考试成绩1:1的比例参加体检、政审。末位考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政审的顺序为:①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②专业对口的;③毕业时间早的。

4.体检 

按招聘人数与综合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及直系亲属进行政审,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察考核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四、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由县管控征迁安置工作指挥部集中统一管理,按工作需求,有计划、分阶段安排至所需乡镇、村工作。

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双方另行协商合同续签事宜;工资待遇比照本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联系-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2月19日

人民雄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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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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