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安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成立于年6月26日,为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下设6个科室,现有工作人员50名。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 在唐山、迁安市委市政府及市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中心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方便群众,提高效能,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发展思路,坚持“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理念,建立了一整套经办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定点医疗服务体系、计算机管理体系和网络操作体系,努力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让医疗保险更多地惠及公众利益,实现医疗保险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面向未来,中心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更加优质的服务为我市的社会保险事业增辉添彩。 机构介绍 (一)综合科 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上传下达、文件印发工作; 负责党务、印章管理、后勤事务、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职工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医疗(生育)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反馈及公开工作; 负责协调业务科室做好信息系统应用与数据整合工作; (二)登记征缴科 负责办理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年审、变更和注销工作; 负责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扩面、基数核定、征收、分账和年度缴费清算、业务查询工作; 负责为参保单位建立医保信息档案并提供查询服务; 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变更、记录维护、接续转移、信息查询、支付继承等管理工作; 负责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分析、汇总,按时编制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报表。 (三)基金结算科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年度预、决算编制工作;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的组织实施;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审核、拨付、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各类票据的复核、管理工作。 (四)稽核科 负责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各类行为的稽查工作; 负责对医院和定点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各类违规行为的稽查工作; 负责联系和协助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稽查工作;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和基金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的制定工作;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业务流程和基金管理的执行和运行情况的监控、分析和预警工作;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调查认定工作。 (五)职工医审科 负责医院和定点药店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资料进行审核; 负责参保职工转诊转院审批、异地住院和意外伤害所发生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 负责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审核支付工作; 负责参保职工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 负责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 负责参保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分析。 (六)城乡居民医审科 负责对参医院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资料进行审核; 负责参保城乡居民转诊转院审批、所发生住院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 负责参保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 负责参保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 负责参保城乡居民医疗(生育)保险基础数据调查、统计、分析。 同时,中心在5号门一楼大厅开设12个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基金结算、异地就医、居民大病保险等业务。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医保中心1:办理职工异地就医备案业务,负责职工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和职工、意外伤害备案。 医保中心2:办理居民异地就医备案业务,负责城乡居民外地住院备案。 中国人保财险3:办理职工补充医保业务,负责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住院费报销和接收手续。 中国人寿4:办理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负责接收居民大病二次报销手续。 太平洋保险5:办理居民意外伤害业务,负责接收居民意外险报销手续。 中国建设银行6:办理职工医疗缴费业务,负责接收居民意外险报销手续。 中国建设银行7:办理职工生育缴费业务,负责生育保险费的收缴。 医保中心8:办理基金结算业务,负责职工医保基金征缴到账工作。 医保中心9:办理基金结算业务,负责职工医疗待遇支付。 医保中心10:办理个人参保信息修改转移业务,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修改、关系转移工作。 医保中心11:办理医疗保险申报业务,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工作。 医保中心12:负责保费征缴,此窗口为应急窗口,办理其他应急等临时业务。 迁安医保中心将全力健全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打造优质高效的迁安医保便民便企的营商环境,发挥社会“稳定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社会公平“调节器”的作用,为唐山高质量发展和把迁安打造成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中国范例做出应有贡献。 编辑:张金富王学淑 版面:李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