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初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认定条件 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成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现岗位工作一致。 3、见习期满,由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结果合格。 4、符合相应职务条例规定学历和任职条件,一般按以下掌握:(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本专业“员级”资格;(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合计三年),可认定本专业“助理级”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本专业“助理级”资格;(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中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毕业时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资格。 5、已实行考试的系列(或专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条件,符合认定条件的也可以认定相应任职资格(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除外)。 6、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教师资格证书等)。 三、符合助理级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按规定参加各初级专业评委会评审,取得助理级职称。 四、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从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版块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表》(附件1),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经单位审核合格后统一签字盖章,由单位人事部门于年11月20日前报至迁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创客广场)人社局窗口。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和复印件,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由单位盖章,并在空白处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号码。 资格证书及审批的认定表领取时间见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版块,另行通知。 2、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费用按冀价行费字〔〕40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元/人。 3、联系(迁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人社局职称科)。 迁安市职改办 年11月2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