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年到河北师范大学等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优秀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优秀教师25名。详见《迁安市年面向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各省(直辖市)重点师范类大学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师范类“双一流”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院校)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需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考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本学校)。 5.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聘用之前必须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年本科、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不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10月23日至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迁安市年面向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年10月20日,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邮箱报名。年10月22日12:00前,应聘人员将本人求职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年本科、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信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迁安市面向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和电子版,压缩打包上传至qajsz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