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迁政通字〔〕5号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居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我市人民防空预警报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按照省、唐山市统一部署,市政府定于年9月18日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时至10时23分 二、试鸣范围 市主城区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上午10:00,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三分钟; 空袭警报:上午10:10,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三分钟; 解除警报:上午10:20,连续鸣3分钟。 各警报信号间隔时间7分钟。 试鸣防空警报期间,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防止意外发生。 试鸣。 迁安市人民政府 年9月15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