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公告如下。 一、暂停集中祭扫活动 今年清明节期间,市殡仪馆、天福陵园、各镇乡、街道、村(居)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限制。 二、有效管控零散祭祀行为 各镇乡、街道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活动,乡镇(街道)、村(居)要压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三、推广应用新型祭扫方式 积极推行网上祭扫,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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